岗位职责与岗位任职条件
任职基本条件
一、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对党忠诚,廉洁从业,勤勉敬业,热爱企业;
二、善于团结合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作风严谨,职业素养好,依法办事,敢于担当;
三、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群众认可,执行力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对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工作经验;
六、认同公司战略追求、管理模式及企业文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七、符合公司《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的回避要求。
八、具有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中级)、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具有建筑投资类央企、地方国企或大型民营企业相关经历者优先录取。
项目经理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实施合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全面负责,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完成项目目标计划,接受公司领导和公司各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制订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目标,组织项目策划,安排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3.抓好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设材和财务等专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度,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负责协调处理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地方主管部门、总承包和分包等单位的关系。
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二)任职条件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长输管道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
2.具有GA1甲资质企业项目经理3年以上或项目副经理8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一定的领导力和执行力,有解决专业问题的综合能力;
4.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能够接受外出施工;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