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描述:
1. 负责执行国家、行业、全院和本部门与本专业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2. 组织并指导本专业设计人进行概预算编制;
3. 负责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
4. 对所负责项目的本专业概预算成果负有主要质量责任;
5.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项目设计任务的进度管理工作;
6. 负责本专业有关的协同设计管理与协调,保证本专业内部协同设计的正常运转及与其他专业间的协同工作;
7. 有权根据项目需要推荐配备本专业设计人员;
8. 对本专业设计文件和成果进行检查、审核,并对本专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概预算、说明等提出补充完善的要求和意见;
9. 有权从技术经济角度出发,向其他专业负责人提出改进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10.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