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岗位。
5、主持监理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任职要求:
1.正规院校工民建、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5-10年以上现场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熟悉各阶段工作流程,可独立完成工作;?
3.精通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行业的政策规范、法规及强制条文;
4.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较强的逻辑思维、研究能力及团队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熟悉行业整体发展现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