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协助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负责具体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3)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4)负责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6)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
(7)其他应当由企业副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1)国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2)担任过大中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或被聘任为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在司法机构任职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满5年的;
(3)年龄在42周岁以下,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工程建设及其经济纠纷管理经验者优先;
(4)担任过法官或在工程企业担任过法律顾问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