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结构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完成结构设计工作;
2、配合结构工程师各设计阶段的图纸深化及修改、结构分析及设计表达工作;
3、进行各工种结构相关的协调,进行现场配合;
4、按照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应的任务。
5、完成院领导及其上级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工民建或土木工程等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有结构设计院经验者;工作年限1~5年,
2、结构概念清晰,理解力强,对专业知识有较强的钻研精神;
3、有较强的本专业设计技能,会熟练运用PKPM或盈建科计算、cad,探索者等相关专业软件;
4、敬业踏实,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团队精神及沟通协调能力。